您的位置:主页 > 食安 >

眉山市市场监管局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19年春节即将来临,眉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眉山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节日期间合理、科学、安全饮食消费,并就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如下:

一、外出就餐时,要注意查看餐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建议选择有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笑脸”、食品安全信誉度等级较高、食品安全示范店等餐饮单位和食品销售企业消费。

二、网络订餐时,要注意选择配送距离较短,网络交易平台公示证照信息、食品安全信誉等级标识、投诉举报电话等关键内容齐全的且有实体店的单位订餐,建议不要在微信及朋友圈等私权领域公示的“私房菜”经营店订购餐品,以免出现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无法维权。

三、家庭聚餐时,要注意饮食均衡,合理搭配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等多种食物;饮食清淡,应选择脂肪含量低、能量低的食物;不暴饮暴食、不过量饮酒,以免引起胃肠功能失调或其他疾病;外出点餐要做到按需点餐,文明用餐,公筷分餐、打包剩餐。

四、家庭制作食品时,要注意生熟食品加工用具、容器分开,并注意食品储存,加工的热食品待冷却后再储存;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剩菜及外出未食用完的食品,再次食用前一定要确认食物未变质,彻底加热后再食用。凡即食加工后的熟食品低温冷藏条件下不应超过24小时,否则应丢弃不食。

五、外购散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注意其储运条件应符合产品标识要求;散装熟食品加工后冷藏条件下保质期一般不超过24小时,即买即食,不宜储存,不宜一次采购过多,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购买后储存时,应注意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生下、分层放置。

六、不购买和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鱼等)。尽量不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须重视,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七、正确认识保健食品,远离消费误区。一些不法分子常以老年朋友为对象,利用会销、电话销售、义诊、“送温暖”等各种方式,诱导老年朋友购买名不符实的、假冒伪劣的保健食品,建议在购买和食用保健食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保健食品是一种特殊食品,不是药品,更不能代替药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消费者切勿听信那些将保健食品说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宣传。

2、保健食品不含有全面的营养素,因此不能代替一日三餐,要坚持正常饮食。

3、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切忌通过非法传销、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不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免费试用等活动。

4、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使用。

5、不要食用超过所标示有效期或变质的保健食品。

最后,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集体聚餐订餐时,应当与酒店签订详细的订餐合同,特别要对订餐价格、菜肴名称、人数席位、附加服务、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约定清楚;就餐后一定要索取正规发票或收据,聚餐后一旦发生身体不适或者明显的食物中毒症状,应尽快到正规医院就医,妥善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眉山市市场监管局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网
推荐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