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主页 > 奶制品 >

食品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典型案例

非法会销套路深
——厦门查处保健食品店虚假广告宣传案评析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月30日召开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媒体通气会,公布14起典型案例。陕西美力源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美益源有机全脂羊乳粉因其福建省厦门市某销售点违规宣称产品具有疾病治疗作用等违法行为被点名。
  【案件调查和违法事实】
  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时,该经营场所的销售人员正在会议室向20多名老年人进行产品宣传,宣传的产品为美益源有机全脂羊乳粉。经营场所办公室设有“全国长寿工程厦门工作站”招牌,并悬挂“全国长寿工程厦门补硒工作站”的招牌。经查,这两块招牌没有取得授权,已构成广告含有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内容,存在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另外,执法人对现场的手提电脑进行检查发现,手提电脑中存储的羊奶专家点评和美益源视频课件包含有以医生名义宣传羊奶粉对疾病具有预防和治疗功效等违反《广告法》规定的内容。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美益源有机全脂羊乳粉属于普通食品,通过组织消费者参加讲座,介绍产品的方式进行销售,播放的视频课件中使用医生的名义和形象宣传羊奶粉对肠炎、胃炎、胃溃疡、癌症、肿瘤、心脏病等疾病具有治疗作用。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羊奶粉有上述治疗作用的材料。
  【查办结果】
  当事人未取得授权书,在经营场所设立“全国长寿工程厦门工作站”和“全国长寿工程厦门补硒工作站”的招牌,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之规定,已构成广告含有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内容,存在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通过播放视频向老年人宣传羊乳粉对疾病具有预防和治疗的功效,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和《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已构成食品广告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生的名义和形象,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专家点评
  美力源羊乳粉虚假宣传问题的曝光,也揭开了中老年羊乳粉的会销乱象。此乱象早在2017年就已出现,乳粉企业大多默许经销商采取这种销售方式,其根本原因在于企业日子不好过。
  近几年,随着乳粉行业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很多小企业面临生存困难,在婴幼儿乳粉市场份额萎缩的情况下,开始将目光转向中老年群体。与美力源乳业集团同在陕西的另一家大型乳粉企业,2018年婴幼儿乳粉仅卖了3000多万元,成人乳粉销售额却接近2亿元。
  陕西是国内羊乳粉生产重镇,解决上述羊乳粉行业存在的问题,首先要依靠行业自身不断提升,利用市场机制对工艺落后的小企业进行淘汰。其次,还需要监管部门加强管理,从监管政策层面加快陕西乃至全国羊乳粉行业规范的步伐。最后,尽管经销商有权决定如何销售产品,但生产企业需要掌握终端销售情况,切实规范经销商行为,否则容易带来问题。

□新华社瞭望智库乳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高级乳业分析师 宋 亮



严把源头关口 召回核查问责
——同仁堂蜂业回收过期蜂蜜做原料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案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向同仁堂蜂业下达行政处罚通知。理由是,同仁堂蜂业在进行生产时,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案件调查和违法事实】
  前不久,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部门初步调查发现,同仁堂蜂业在盐城金蜂公司进行生产时,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2018年12月15日,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零距离》栏目播出了盐城金蜂公司“回收过期蜂蜜、更改包装标签”的新闻,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依据当时初步调查掌握的情况,同仁堂蜂业于次日公开道歉。随后,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过深入调查,作出了相应处罚。
  同仁堂蜂业为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的子企业。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就此次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致歉,并对广大媒体、投资者、消费者的监督表示衷心感谢。目前,该公司已停止所有委托加工生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整顿。
  【查办结果】
  经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管局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此处以罚款14088266.1元。
  经北京市大兴区食药监局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2018年10月起生产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市场,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11740.88元,没收蜂蜜3300瓶。同时,吊销同仁堂蜂业食品经营许可证,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涉事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同仁堂蜂业发布声明称:本次事件是该公司部分人员违反《食品安全法》,利用回收蜂蜜做原料生产食品及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导致,公司已对同仁堂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总工程师等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在内的相关责任人提请免职、降职处理,履行上市公司相关程序后执行;对同仁堂蜂业董事长、总经理等相关负责人全部免职。
  为最大限度降低事件对消费者的影响,同仁堂对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已流入市场的涉事产品依法召回;对于所涉产品的经销商,也将按合同承担责任。同时,为确保食品安全,对2018年10月以后标示为“受托方: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瓶装蜂蜜进行全面核查。

扣押忽悠人的保健食品
——泸州处罚未经许可销售食品及虚假宣传行为案

来源:中国食品质量网
推荐图文